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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烘干法)
发布时间:2013-11-19 阅读:4888次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取样时测定纸和纸板中水分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测定在规定的试验温度下含有除水以外能挥发的任何物质的纸及纸板的水分。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水分是指纸或纸板在规定的烘干温度下,烘至恒重时,所减少的质量与试样原质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4
仪器
4.1
天平:感量0.001
4.2
试样容器:装试样及称重用,要求密封性好。
4.3
干燥器。
4.4
烘箱:温度可以控制在105+2
5
容器的准备
取样前,将足数洁净、干燥的容器编上号,并在大气中平衡,然后将每个容器称重,并盖好备用。
6
取样
应按照
7
试样的选取、制备和称重
7.1
当单位是令或包时
7.1.1
测定一批的水分平均含量
纸或纸板的定量小于或等于225
从每令或每包的中央至少连续取4张试样,将试样快速折叠或切开,装入容器中,容器内装的试样质量至少为50
纸或纸板的定量大于225
从每包或每令的中部取一张或多张试样。取宽度50-75
7.1.2
平板样品中部与边之间水分变化
从每令或每包的中部,连续取若干张样品,将这些样品按下图切成50-75
7.2
当单位是卷筒时mm的样品层,然后将样品层铺平,按纵向切取宽50-75mm的试样组条,从靠近卷筒两边上各切取一组试样条,在两边之间的中部处切取另一组试样条,或从卷筒上整幅切取。试样切样时注意不要使一叠样品中的纸页或一组样品中的纸条分开。g的试样装入容器中。若50g试样体积过大,可用较少量试样,但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mm的试样,较大尺寸沿纸的纵向,对每个位置所取的试样进行试验,并分别报告其结果。min称重,重复上述操作,直至两次称量相差不大于原试样重的0.1%时,即可认为达到恒重。X(%)按下式计算:--烘干前试样质量,--烘干后试样质量,a.平均值b. ******小值 对所选取的全部试样c.标准偏差d. 试验次数a.平均值b.****值和**小值对按照7.1.27.2.2规定的方法选取的每种试样c.标准偏差d.试验次数e.取样位置
7.2.1
测定一批样品水分的含量
将卷筒外部的损坏层全部取下弃去,如果定量小于 ,至少再去三层未损坏层。如果定量大于 ,至少再去一层未损坏层。
将卷筒按横向切取至少厚5
弃去每组试样条的上层和底层纸页,将余下的试样条合并在一起组成试样,并将不少于50
7.2.2
测定横向水分的变化
按照7.1.2规定的方法,在卷筒横幅上至少在三个位置上选择试样,按横向切取宽50-75
8
试验步骤
将试样放入已烘干至恒重的容器中,打开容器的盖子,连盖一起放入105+2 的烘箱中烘干,试样也可以从容器内取出来摊开烘,容器和盖也在同一烘箱中烘干。当烘干结束后,应在烘箱内将容器盖好。如摊开烘,应将纸条放回容器中盖好。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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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计算
水分
式中:
测试结果****至0.1%
10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应包括下述内容:
10.1
要求测定一批水分平均值时
10.2
要求测定平板或卷筒横幅水分的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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